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基建维修工作的计划性,根据《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计财处申报2017年预算工作的安排要求,本着规划先行和充分利用好财政预算资金的原则,规划建设处启动2017年立项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对2017年拟申请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梳理,并请在11月 11 日前将立项维修改造申请表报规划建设处。规划建设处将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功能优先的原则与学校相关部门充分论证后确定项目立项及排序,同时对拟立项项目做出方案及控价预算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审批。
请学校各部门注意,凡是未列入学校2017年立项维修改造计划的项目,学校原则上将不予以实施。
附件:2017年学校立项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
规划建设处
2016年10月25日
申报联系人:羊舒骅 边新茹
联系电话:(028)8799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