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

部门简介

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是学校基本建设职能部门。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基本职能是负责校园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的维修和改造,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实施和验收,负责新增土地、建筑产权的办理。

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的具体职责是:

1.负责编制和实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及概、预算,并开展相应的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负责执行国家有关建筑领域政策法规,制订学校基础建设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开展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修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和工程概、预算工作。

4.负责组织学校基础建设、改造、维修项目的招标工作(含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基础设备材料采购),组织编制招标方案和评标标准。

5.负责基础建设、改造、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审批和管理,负责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

6.负责组织基础建设、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时移交验收合格的项目。

7.负责新增土地、房产的产权办理。

8.负责建立、健全基建档案和技术资料。

9.负责基础建设信息采集、统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

综合管理科 028-87992224